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
2010-08-01 21:17:5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的宗旨是促进电工、电子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方面问题的国际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为实现这一目的,出版包括国际标准在内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其本国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国际标准.IEC的工作领域包括了电力、电子、电信和原子能方面的电工技术.现已制订国际电工标准3000多个.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组织机构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目前有67个成员国,称为IEC国家委员会,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作为其成员.每个成员国都是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会议一年一次,称为IEC年会,轮流在各个成员国召开. 理事会主要官员由现任主席和前任主席、现任副主席、司库、秘书长及各国家委员会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IEC政策和长期战略目标及财政目标;选举理事局、标准管理局及合格评定局成员和主席;修改IEC章程及程序规则等.闭会期间,将所有管理工作委托给理事局,而标准化和合格评定领域的具体管理工作,分别由标准化管理局(SMB)和合格评定委员会(CAB)负责.
理事局(CB)是主持IEC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提出并落实理事会制定的政策,由IEC官员和15名由理事会选出的投票成员组成.通常情况下,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CB负责为理事会会议批准日程和准备文件,接收并审议标准化管理局(SMB)和合格评定局(CAB)的报告.根据需要,可设立咨询机构,并指定咨询机构的主要主席及其成员.
合格评定局(CBA)是一个决策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主席、12名投票成员、1名来自IEC合格评定计划的代表、IEC司库和秘书长组成,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CBA全面管理IEC的合格评定活动,包括批准预算,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合格评定事项保持联系.
执行委员会(ExCo)执行理事会和理事局的决定,支持中央办公室的运作;监督IEC官员的活动,并负责与IEC国家委员会保持联系;为理事局制定工作日程和起草文件.通常每年召开4次会议.
中央办公室(CO)是IEC的办事机构和活动中心,负责监督IEC章程、技术规范、技术工作导则及理事会和理事局决议的贯彻实施.通过现代化电子手段和通信设备,保证项目管理、工作文件传递和标准最终文本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CO与ISO中央秘书处使用同一个技术工作导则,共同拥有1个信息中心,为各国及各国际组织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
技术委员会(TC)是承担制定、修订工作的技术机构,下设分技术委员会(SC)和项目组(PT).TC、SC由各成员国自愿参加,主席和秘书经选举产生,由执行委运会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7年1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力会议国家委员会的名义向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提出入会申请,同年8月被接纳为会员。1960年9月我国确定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代替动力会议国家委员会作为我国的IEC国家委员会。1982年月1日又以中国标准化协会代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作为我国国家委员会,参加IEC的各项活动,后又改用国家标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与IEC的活动。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联络方式
地址:IEC Central Office
3, rue de Varembé
P.O. Box 131
CH - 1211 GENEVA 20
Switzerland
Phone: +41 22 919 02 11
Fax: +41 22 919 03 00
E-mail: info@iec.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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